孔乙己是鲁迅小说里的人物。他是一个读书人。他没有考上秀才。他穿着长衫。长衫是读书人穿的衣服。干活的人穿短衣。孔乙己穿着长衫。但他站着喝酒。站着喝酒是穿短衣的人做的事。穿长衫的人要坐在里面慢慢喝。孔乙己没钱。他只能站在外面柜台边喝。他的长衫又脏又破。他好像很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。大家都不记得他的名字。因为他姓孔。他从书里找来“乙己”两个字当名字。大家就叫他孔乙己。他一到酒店大家都笑他。有人说:“孔乙己,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!”他们说他偷书被打。孔乙己睁大眼睛说:“你怎么凭空污人清白。”别人问:“我前天看见你偷何家的书,吊着打。”孔乙己便涨红了脸。额上的青筋一条条绽出来。他争辩说:“窃书不能算偷。窃书是读书人的事。能算偷吗?”接着他讲一些难懂的话。大家都笑起来。店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。
孔乙己读过书。但他没有进学。他不会营生。他越过越穷。他写得一笔好字。可以替人抄书换饭吃。但他坐不住。抄不了几天。连人和笔墨纸砚一起不见了。这样几次以后。再没人找他抄书。他没办法。偶然做些偷窃的事。但他只偷书。偷点纸张笔墨。他总说“君子固穷”。他是善良的。他分茴香豆给孩子吃。孩子吃完还想要。他伸开五指罩住碟子说:“多乎哉,不多也。”
酒店的伙计记得他。因为掌柜说孔乙己欠十九个钱。过了中秋。又过了年。孔乙己很久没来。有一天快到初冬。伙计正合眼坐着。忽然听见一个声音:“温一碗酒。”声音很低。伙计看时。是孔乙己。他脸上黑而且瘦。穿一件破夹袄。盘着两腿。下面垫一个蒲包。用草绳在肩上挂住。他这回是坐着用手走来的。掌柜照样笑着对他说:“孔乙己,你又偷东西了。”他不回答。对柜里说:“温一碗酒。要一碟茴香豆。”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。放在我手里。他的手满是泥。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。他喝完酒。又在别人的说笑声中。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。
从此以后。再也没有人看见孔乙己。他大约的确死了。
这篇小说讲了一个可怜的人。他读了书。但没有用。他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。他穿着长衫。他满口“之乎者也”。他和周围的人不一样。别人做工。做买卖。他什么也不会。他不能养活自己。社会没有给他位置。他想进入穿长衫的群体。别人不接纳他。因为他穷。他没地位。他想和短衣帮在一起。他又不愿意。他觉得自己是读书人。他卡在中间。不上不下。他很孤独。没有人真正关心他。大家只是拿他取笑。他的痛苦成了别人的娱乐。他的“窃书不算偷”是给自己找理由。也是他最后的坚持。他相信读书是高尚的。所以拿书也不算偷。这个想法很可笑。但也很可悲。这是他能抓住的唯一一点尊严。
小说里酒店是一个小社会。柜台里外分得清楚。外面是短衣帮。里面是穿长衫的。孔乙己站在柜台边。这个位置就是他的处境。他不在里面。也不完全在外面。他是一个多余的人。掌柜记得他是因为他欠钱。伙计想起他是因为他的样子好笑。孩子们找他是因为有豆子吃。没有人把他当一个完整的人看。他最后来喝酒。腿被打断了。他仍然要温一碗酒。他仍然排出四文大钱。他还想保持一点体面。但没有人同情他。掌柜第一句话是“你又偷东西了”。大家还是笑。笑声和以前一样。他的悲惨没有改变任何事情。世界照旧运转。酒店里依然快活。他死了。就像没有存在过。
读书本应让人明理。让人有出路。但对孔乙己不是。读书让他好喝懒做。读书让他肩不能挑手不能提。读书给了他一套不合时宜的说话方式。他成了废物。封建的科举制度害了他。社会也害了他。大家冷漠。大家麻木。人们欺负更弱的人。孔乙己是弱者。所以他被欺负。他偷书不对。但打断他的腿更残忍。没有人追究打他的人。大家都觉得他活该。这是更可怕的。一个社会对一个人的苦难毫无感觉。这个社会生病了。
孔乙己的名字是随便起的。这说明没人尊重他。他的名字可以来自旧书上的字。他这个人也是旧的。是过去的影子。新时代没有他的地方。他学的八股文没用。他的之乎者也没用。他的长衫没用。他的一切都和现实脱节。他像一件被时代丢下的旧衣服。又破又脏。最后被扔掉。
鲁迅写这个人。心里有痛。他哀其不幸。怒其不争。他觉得这样的人可怜。也觉得这样的人可气。光读书不行动不行。脱离实际不行。放不下架子不行。但鲁迅更批判那个社会。那个社会制造了很多孔乙己。那个社会然后嘲笑他们。那个社会然后吃掉他们。最后不留一点痕迹。
孔乙己教我们思考。人活着要有用。人要能适应社会。读书要和实际结合。人不能活在虚妄的身份里。穿着长衫不一定是读书人。真正的读书人要有德行。要有担当。孔乙己的悲剧是他的。也是社会的。看客的笑声今天还有。冷漠也还有。我们不要当看客。我们也不要当孔乙己。我们要脚踏实地。要自食其力。要关心他人。要做一个真正有用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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