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师好。我是XXX,我的论文题目是《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刑事侦查阶段的适用》。现在我来介绍一下我的论文。
我写这篇论文是因为我对这个问题有兴趣。我在新闻里看到一些案子。有时候警察抓错人。有时候破案压力大。有人会用不合适的方法拿证据。这不对。法律有规定。不能打人。不能骗人。不能吓唬人。拿到的证据不算数。这个规则就是非法证据排除。书上写了很多。但这个规则用起来不容易。特别是在侦查阶段。警察要抓坏人。要快点找到证据。时间很紧。规则太严就难工作。规则太松就会冤枉人。我想弄清楚这个问题。我想找找办法。
我的论文主要讲了下面这些事。
第一件事是解释这个规则。法律说不准用非法方法。比如刑讯逼供。比如威胁欺骗。通过这些方法拿到的话不算数。口供不算数。根据口供找到的别的东西也可能不算数。这个道理是为了保护人的权利。是为了让警察好好工作。是为了保证案子办得公平。这个规则很重要。但在最开始用的时候很难。侦查阶段是案子刚开始的时候。证据大部分在这时拿到。这时排除证据最有效。但也最麻烦。警察的工作很重要。他们也很辛苦。要平衡好几件事。
第二件事是说现在的困难。我看了很多材料。我发现有几个大问题。第一个问题是发现非法证据很难。侦查阶段一般不公开。外面的人不知道里面的事。嫌疑人关着。他害怕。他可能不敢说。律师见得晚。见得时间短。不容易找到问题。第二个问题是证明非法取证很难。嫌疑人说警察打他了。警察说没打。谁来说清楚?房间里可能没有录像。可能有录像但不完整。伤痕可能很快消失。看病记录可能不详细。证明起来非常困难。第三个问题是排除程序启动难。谁来提出来?什么时候提?有的警察不愿意。有的检察官觉得麻烦。法院这时候还没到。程序不明确。大家不知道怎么走。第四个问题是排除之后的影响。排除了关键证据。案子可能就办不下去了。真坏人可能跑掉。受害人不满意。社会有意见。警察也有压力。这些问题搅在一起。让规则用起来效果不好。
第三件事是分析问题出在哪里。我想了想。原因有几个。一个是法律规定比较原则。条文写得简单。具体怎么操作说得不清楚。不同地方做法不一样。一个是观念问题。有人觉得破案最重要。手段有点问题没关系。只要人是真的坏人就行。这种想法不对。但改变需要时间。还有一个是能力问题。排除证据需要看证据。需要听双方说话。需要做决定。这需要专业的人。需要时间。需要资源。侦查阶段人手紧。任务重。有时候顾不上仔细审查。
第四件事是我想的办法。针对上面的问题。我想了一些可能有用的做法。首先是要早点发现。律师的作用很重要。应该让律师早点见嫌疑人。见面时应该不被听见说话。应该让医生及时检查身体。看守所的人应该负责任。要问嫌疑人有没有被打。要记录下来。检察官也应该监督。可以定期去看看。可以主动问一问。其次是要把过程记下来。侦查人员问话应该录音录像。应该从进房间到出房间一直录。不能只录一段。录像要保存好。不能丢掉。不能修改。这样以后一看就知道。再次是启动程序要方便。应该明确告诉嫌疑人他的权利。他可以用书面提出。也可以用口头提出。提出来就要登记。就要去查。不能不管。警察自己发现非法取证也应该主动报告。这是负责任。最后是决定要谨慎。要组织几个人一起听。要听嫌疑人的话。要听警察的话。要看录像。要看病历。要综合判断。排除证据要写清楚理由。要告诉两边的人。如果排除了重要证据。案子还可以继续办。要接着找其他合法证据。不能停下来。真坏人不能放过。培训也很重要。要常常告诉侦查人员。合法取证才能办好案。非法拿来的证据没有用。时间长了观念会变。
我写论文的过程是这样的。我先看了很多书。看了法律条文。看了教授写的文章。我找了法院的报告。我看了报纸上的案例。我试着把问题整理清楚。我把我的想法写下来。我的导师给了我很多帮助。他告诉我哪里想得不对。他告诉我可以看哪些资料。我改了很多次。论文现在完成了。我知道里面还有很多不足。我的想法可能不成熟。有些办法可能做起来难。但我认真想了。我希望能对这个问题有点用。
我说完了。请老师们提问。谢谢老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