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入对消费支出的影响是经济学关注的问题。人们收入增加后,消费会怎样变化?这个问题有实际意义。政府制定政策需要知道这个答案。企业生产商品也需要了解这个答案。计量经济学提供了研究工具。它用数据来验证理论。本文研究中国城镇居民的收入与消费关系。我们使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。我们想得到一个具体的数字。这个数字是收入增加一元,消费增加多少。
文献综述部分回顾了前人的研究。凯恩斯提出了绝对收入假说。他认为消费由当前收入决定。收入增加,消费增加,但消费增加比收入增加少。杜森贝里提出了相对收入假说。他认为消费受到过去消费和他人消费的影响。莫迪利安尼提出了生命周期假说。他认为人们会平衡一生的消费。弗里德曼提出了持久收入假说。他认为消费由持久收入决定,暂时收入对消费影响小。
许多学者用中国数据做了研究。张三(2010)使用了2000-200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。他的研究结果是边际消费倾向为0.65。边际消费倾向就是收入增加一元,消费增加的数量。李四(2015)使用了家庭调查数据。他的研究考虑了地区差异。他发现东部地区的边际消费倾向是0.7,西部地区是0.6。王五(2020)的研究关注了收入差距。他认为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更低。这些研究结果不一样。原因可能是数据不同,也可能是方法不同。我们的研究使用更新的数据。我们使用2015-2022年的中国城镇居民家庭月度数据。
我们使用的理论模型是凯恩斯的消费函数。消费支出是收入的函数。基本方程是:消费=常数 系数×收入 误差。系数就是我们想估计的边际消费倾向。我们考虑其他影响因素。家庭人口数量会影响消费。家庭有老人和孩子,消费可能更多。家庭所在地区也有影响。物价高的地方,消费可能更高。我们把这些因素放进模型。扩展的方程包括人口数量、地区虚拟变量。
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的调查。样本包括全国100个城市的10000户家庭。数据是月度数据,时间从2015年1月到2022年12月。我们使用的变量是家庭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。消费支出包括食品、衣着、居住、生活用品、交通通信、文教娱乐、医疗保健、其他。收入是税后收入。我们计算了每个家庭的月度平均数据。我们删除了无效数据,比如收入为零或负值的记录。最终样本有9500户家庭的有效数据。
我们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。这是一种常用的回归方法。我们先估计最简单的模型。只考虑收入对消费的影响。回归结果显示,常数项是1250.3。收入变量的系数是0.68。系数的标准误是0.02。t统计量是34.0。p值小于0.01。R平方是0.72。这个结果说明收入对消费有显著影响。收入增加一元,消费平均增加0.68元。常数项表示即使收入为零,也有基本消费1250.3元,这可能来自储蓄或借款。
简单模型可能有问题。可能存在遗漏变量偏差。家庭人口多的家庭,消费自然高。如果不控制人口,收入的系数可能不准确。我们加入家庭人口数量变量。重新回归后,收入系数变为0.65。人口数量的系数是180.5。这说明每增加一个家庭成员,每月消费增加180.5元。收入系数从0.68降到0.65。变化不大,但说明控制变量是重要的。
地区差异也需要考虑。我们将全国分为东部、中部、西部。我们设置两个虚拟变量。中部地区为一个虚拟变量,西部地区为一个虚拟变量。东部地区作为基准组。回归结果显示,收入系数是0.64。中部地区虚拟变量系数是-85.2,但不显著。西部地区虚拟变量系数是-120.3,显著。这说明在控制收入后,西部地区家庭消费比东部地区家庭平均每月少120.3元。这可能是因为物价或消费习惯不同。
时间趋势也是一个因素。物价每年上涨。消费名义值会随时间增加。我们加入年度虚拟变量。以2015年为基准年。从2016年到2022年,每年设置一个虚拟变量。回归结果显示,收入系数是0.63。年度虚拟变量的系数都为正,且逐年增大。这反映了通货膨胀和消费增长的趋势。
模型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。收入可能不是外生的。消费高的家庭可能更努力工作赚取高收入。这会导致估计偏差。我们使用工具变量法解决这个问题。我们选择家庭所在城市的平均工资作为工具变量。城市平均工资影响家庭收入,但不直接影响家庭消费决策。工具变量回归的结果显示,收入系数是0.60。这个系数比普通最小二乘法的估计结果小。说明普通最小二乘法可能高估了收入的影响。内生性导致了向上的偏差。
我们检查了模型的稳健性。我们使用了不同的样本。我们只使用2019年之前的数据。收入系数是0.62。我们只使用2020年之后的数据。收入系数是0.61。结果比较稳定。我们改变了消费的定义。我们只考虑非必需品消费。非必需品包括文教娱乐、旅游等。收入对非必需品消费的系数是0.20。这个数字小很多。必需品消费受收入影响小,非必需品消费受收入影响大。我们还尝试了分收入组回归。将样本按收入分为低、中、高三组。低收入组的边际消费倾向是0.75。中等收入组是0.60。高收入组是0.40。这个结果符合经济理论。低收入家庭增加的收入大部分用于消费。高收入家庭增加的收入大部分用于储蓄。
我们的研究结果与已有文献可以比较。张三(2010)的估计是0.65。我们的基准估计是0.63到0.68。结果接近。李四(2015)发现东部地区系数更高。我们的研究也发现地区差异。我们的工具变量估计结果是0.60。这个数字提供了更可信的因果解释。收入增加一元,消费增加约0.60元。这个效应是显著的。政策制定者可以参考这个数字。政府想刺激消费,可以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来实现。每增加一元收入,消费会增加约0.60元。但效果对不同群体不同。对低收入群体效果更大。对高收入群体效果较小。针对低收入群体的政策更能促进消费。
研究存在一些不足。数据是城镇家庭数据。没有包含农村家庭。结论可能只适用于城镇。消费数据可能测量有误差。人们可能漏报某些消费。收入数据也可能不准确。工具变量可能不是完全外生。城市平均工资可能与消费习惯相关。这些不足可以在未来研究中改进。未来研究可以使用更长时间的数据。可以结合宏观数据和微观数据。可以研究不同消费类别的差异。可以进一步分析收入结构的影响。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对消费的影响可能不同。这些问题都值得探索。